令人纠结的房子(房产税)

不指定 ljpbin 发布于:2010/06/19 06:00 , 读书看报 , 评论(0) , 阅读(1400) | |

年年能听到相关部门再喊:房价一定要降下来,一定要稳定房价,政策年年有,可是呢...

文 / meteoru

4月中旬开始的新一轮房市调控有了一些数据上的成效。6月10日,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5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环比涨幅创14个月来 的新低,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环比下降15.8%和25%,房价同比涨幅则是14个月来首次出现回落。在北京和上海,5月的一手房成交量比4月少了近六 成,深圳超过了六成,杭州则接近八成,同时杭州的二手房成交量相比4月更是降了243.6%。 

成交量大幅下滑的同时,大部 分房地产商却铁齿铜牙:降价,“门儿也没有”。市场上,虽又见零星降价促销的噱头,但亲身前往一看,果真只是个“噱头”而已。所谓的降价,不过是房地产商 在预计报价与实际开盘价之间玩的一个小把戏。 

这实在叫人很受伤。而更让人气愤的是,深圳市政府出资建设了大型福利房小区侨 香村与深云村,并欲以每平方米4800元的成本价分配给深圳机关事业单位员工。而侨香村与深云村所处香蜜湖区域,是深圳的著名豪宅区,此处豪宅水榭花都的 房价已达每平方米五六万元。该两处经济适用房,相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只要此前未享受福利政策住房待遇,就可以申请,至于其有没有商品房甚至有多套商品房, 则并不受影响。“利”字当头,自己人总是会优先考虑,而且悄悄地实际去争取;而“为人民服务”,关键时刻,喊喊口号。 

似乎 已箭在弦上的房产税改革,也像听到深圳福利分房一样让人有种挫折感。 

房产税的威力有多大?它能否遏制房地产投机?它是不是 打破房市僵局的最后猛药?这些都是房产税改革无法回避的问题。 

从“物业税”到“房产税”,七年时间,房地产市场已经风生水 起,国务院的调控政策也出了一轮又一轮,但显然市场没给多少面子。房产税究竟能够在这市场上搅起多大涟漪,不好说,但至少这个改革要解决合法合理性的问 题。 

一是房产税的开征是否要经人大审批。“物业税”提了七年,没有大的动静,但到了2010年,变身“房产税”,《国务院 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就要求“逐步推进房产税的改革”。这让人看到了政府欲推动对房地产保有环节征税的决 心。 

相较于物业税,房产税是个“老”税种。1985年,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对于有关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的有关问 题,比要时可以根据宪法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因此,早在1986年国务院就出台了《房产税暂行条例》,对城镇经营性房产征收房产税。但房产税的法治缺 陷是无法回避的。一个新税种的开征,依据宪法,应由国家立法机关审批同意。暂行了二十多年的房产税,在征税范围扩大的今天,如果仍由国务院主导改革,绕开 人大,是违背法治原则和精神的。 

就此一点,《金融时报》的记者似乎看得更透彻一点:“中国开创性的政策转变,不会发一篇洋 洋洒洒的声明,或是举行一次扣人心弦的投票就得以实现。相反,它们的发展演变,穿插着历经连续不断的泄露、暗示、否认和语焉不详的官方声明”。 

二 是房产税的开征前提问题。国外不少国家都有房产税,这是支持开征房产税一方的理由之一。从与国际接轨,吸取他国经验的发展观角度看,开征房产税应是情理之 中的事。然而,国外征收房产税有一个不能忽略而且我国国情下无法达到的前提条件:房地合一,永久产权。我国的商品房,房地产商拿地时交了土地出让金,这部 分费用转嫁到购房者身上,而购房者买房后,在至多7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里还要对保有房产交房产税,那么,这样的国际接轨意义何在?20年后无地可卖的政府 可以从房产税这个渠道获取稳定的、源源不断的财政收入,这样的一种听上去很合理的解释不能不让人怀疑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积极推动的动机。 

在 一片让人心情糟糕的房市新闻之外,也有值得欣慰的消息。6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个部门联合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 政府欲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解决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弥补长期以来“夹心层”住房政策缺位。根据该指导意见,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 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而 在参考了新加坡和香港的公共住房建设以后,重庆于6月8日发布《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要在重庆有工作、有稳定收入,单身人士月入 2000元以内、家庭月入3000元以内者都可申请公租房,不限户籍。 

至今未出地方调控房地产细则且被外界看好会拔得房产 税试点头筹的上海也出乎意料地发布《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房价高企的上海,曾被从上海出去现任重庆市 长的黄奇帆指“在经济发展和住房保障问题上思路不清,创新不多,成果不大”。 

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解决了一些低收入群体的住 房问题,但由于申请条件的限制,一些有一定买房能力的人被排斥在保障性住房门外,同时也难以跨入居高不下的商品房门槛。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的初衷是好的,居 者有其屋,不管是产权屋,还是租赁屋,但不能利益在前,使其走样变形。

原文链接:http://www.my1510.cn/article.php?id=9999aa2ca6187c7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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